2021上半年四川成都市公务员考试公告(394人)(3)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2-22 16:09:05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0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审核(地址:成都市蜀锦路59号;联系电话:028—61884978)。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考生在参加本次考试前,曾享受过上述加分政策并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政策。
5.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5月10日前,考生可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面试资格审查于2021年5月中旬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机关(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纪违规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具体事项将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另行公告。考生应携带贴有照片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
①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②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③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面试资格审查结果。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流程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户口簿)、《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1日至5月23日。面试具体事项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另行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本次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由各招录机关(单位)按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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