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聘

当前位置:乡镇公务员 > 考试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1上半年四川凉山州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337人)

来源:四川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厅      2021-02-22 16:12: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凉山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3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发布,后续工作安排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一、招考对象、招录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21年2月24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学习时间,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计算: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二)招考范围

招录范围中的“全省”、“凉山州籍”或“木里县籍”是指:截至2021年2月24日,户籍为四川省、凉山州或木里县或生源地(参加高考前考生户籍地)为四川省、凉山州或木里县。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责任编辑:hui)

关键词阅读:

四川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 乡镇公务员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

  • 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