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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四川乐山市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83人公告

来源:四川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厅     2020-06-08 16:16: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20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com.cn发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11日期间出生,6月11日为报名第一日),2020年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共招录公务员83名。招录单位、名额、职位条件等详见《乐山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职位选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请于2020年6月11日至1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6月18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2431510)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

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责任编辑:yxh78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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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 乡镇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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