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之我国的选举制度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黄海英 2022-12-23 15: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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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选出人大代表来管理国家和社会,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如何产生就尤为重要。在乡镇公务员考试中,选举制度属于宪法学的重要考点之一,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该制度。
一、了解考察方式
第一种考察方式,直接考察,例如“我国采取()的选举制度:A.直接选举 B.间接选举C.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D.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第二种考察方式,理解性考察。例如:
(多选)小李是区里的人大代表候选人,下列哪些情况她可以当选()
A.该区有34567名选民,有34555名选民参与投票,小李获得34500张票
B.该区有34567名选民,有16789名选民参与投票,小李获得16788张票
C.该区有34567名选民,有17284名选民参与投票,小李获得8643张票
D.该区有34567名选民,有34555名选民参与投票,小李获得34570张票
二、理论掌握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者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
注意选举的对象是国家代议机关的代表,不包括村民委员会委员、居民委员会委员的民主选举。
1.选举的基本原则
(1)普遍性:年满18+中国公民(看国籍)+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平等性: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4)秘密投票原则:不记名投票
2.选举程序:选举机构→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投票→当选
①选民登记:一次登记,长期有效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②委托投票:
★文盲/残疾;
★在外地+选委会同意+书面委托选民(一个选民最多可接受3个委托)
3.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①言论免责权: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包括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团小组会议)
②人身自由的特别保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代表如因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代表采取除逮捕和刑事审判以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也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多选题)1.小李是区里的人大代表候选人,下列哪些情况她可以当选()
A该区有34567名选民,有34555名选民参与投票,小李获得34500张票
B该区有34567名选民,有16789名选民参与投票,小李获得16788张票
C该区有34567名选民,有17284名选民参与投票,小李获得8643张票
D该区有34567名选民,有34555名选民参与投票,小李获得34570张票
【中公解析】AC。解析:小李竞选区人大代表,采取的是直接选举原则,满足“双过半”时当选。B选项中不满足过半,D选项选最终票数超过了选民人数,选举无效。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
(判断题)2.每次选举前都要进行选民登记。( )
【中公解析】B。解析:选民进行一次登记,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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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浏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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