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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之常见法定文种请示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柏嘉佳 2022-12-21 17: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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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在乡镇公务员考试中非常常见,在近几年考试中的比例也在逐渐增加,接下来给大家带来关于常考的法定公文文种之请示的相关知识点的讲解。

一、请示的特点

1.单一性。请示的主题和主送机关都具有单一性的显著特点,请示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反馈即期待上级明确表态予以答复,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2.期复性。在公文体系中,请示是为数不多的双向对应文体之一,与它相对应的文体是批复。不管上级是否同意下级的请示事项,都必须给请示单位一个回复。

3.行文的事前性。请示应在问题发生或处理前行文,不可“先斩后奏”。

二、请示的结构

1.标题

请示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撰写标题时,事由部分应避免使用“请求”“申请”等词语,以避免语义重复。

2.主送机关

选择一个主管上级机关,规范标注其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3.正文

请示正文部分的写作,一般包括三项内容,一个是发出“请示”的缘由,一个是“请示”的事项,最后是请示要求也就是结束语。

请示缘由是能否得到上级机关认可批准的关键。这一部分用语要简要,说理要充分,有理有据。

请示事项是就某一事项或问题提出看法、建议或处理方案。这一部分要写得明确具体。

请示的结束语一般以简短的语言强调行文目的和行文要求。请示的结尾用语必须应用得体,不能用咄咄逼人的语气和不礼貌的语言。通常由“征询语+期复语”组成。“征询语”有:妥否、当否、如无不妥等,“期复语”有:请指示、请批准、请批复、请批示等。例如:“妥否,请批示”、“如无不妥,请批准”等。

4.发文机关署名与成文日期同一般公文。

三、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1.行文目的不同。请示是有所恳求,要求上级机关批复。报告主要是下情上达,不要求批复。

2.行文内容不同。请示主要写带有迫切性、需上级机关明确指示或批准的事项,只能一文一事。报告则着眼于汇报或反映情况,既可一文一事,亦可一文数事。

3.行文时间不同。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不允许“先斩后奏”。报告主要是事后行文,也可根据情况在事中、事前行文(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或开展工作、活动的打算等)。

4.主送机关不同。请示的主送机关只能有一个,报告的主送机关一般一个,特殊情况下(如受两个上级机关双重领导)可主送两个上级机关。需要注意的是,报告主送两个上级机关时通常是在两个上级机关名称之间加“并报”二字。

【试题练习】(单选)关于请示规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B.“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C.可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D.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中公答案】C。解析:《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C选项不符合第五款规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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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浏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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