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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定向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项模拟训练答案解析(2)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1-03-01 17:57:47
二、单选题
11.【答案】A。解析: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故正确答案为A。
12.【答案】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本题答案为D。
13.【答案】C。解析:A项错误,调查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为查明与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相关的某些事实所进行的检查,收集证据等活动。B项错误,告知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时,将应该让相对人了解的事项及有关权利等,通过合理的途径予以告诉的一种制度。C项正确,表明身份制度是指执行公务人员在进行调查或作出行政处理行为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履行职权的证明,表明其有权从事该项活动。所以,C项符合题意。D项错误,说明理由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理决定时,要向相对人说明作出决定的事实原因和法律依据。故本题答案为C。
14.【答案】B。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9条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ACD三项内容涉及公众的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范畴,经申请人申请,应该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5条的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因此,陈某申请查阅邻居的房屋建造许可证涉及邻居的个人隐私,政府应驳回申请人陈某的行政公开申请。故本题答案为B。
15.【答案】A。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孙某正在殴打小林母亲,小林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选A。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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