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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定向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项模拟训练答案解析(10)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1-03-01 17:57:47
51.【答案】C。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施行宪法宣誓制度。故本题答案为C。
52.【答案】D。解析: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社会对个人的评价可能是正面评价也有可能是负面评价,他人通过不当行为使个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使该个人的社会评价本来就是负面的,也会侵犯其名誉权。题目中宋某在网络上散布唐某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侵犯唐某名誉权。故本题答案选D。
53.【答案】D。解析:《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资金、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0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故本题答案选D。
54.【答案】C。解析:《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甲虽然是以个人名义向弟弟借钱购买的房屋,但房屋是家庭共同使用的,因此,离婚时,债务应该以共同财产偿还。故本题答案选C。
55.【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B项不符合题意;(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项不符合题意;(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D项不符合;(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故本题答案为A。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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