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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本土人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考点(6)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1-03-04 11:00:23
【知识点6】侵权责任
1.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归责原则 | 概念 | 适用范围 |
过错责任原则 | 以过错作为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一般侵权行为 |
无过错责任原则 | 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情况下,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论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 ①环境污染责任; ②高度危险责任; ③个人饲养动物致损责任; ④监护人责任; ⑤用人者责任; ⑥产品缺陷责任等 |
非独立归责原则 | 概念 | 适用范围 |
错推定责任 | 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 ①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倒塌除外); ②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责任等 |
公平责任原则 | 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 | 例如:见义勇为中的公平责任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3.特殊侵权责任
(1)监护人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①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②如果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那么应当首先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的部分再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法典速递】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3)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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