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遂宁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试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公告(3)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1-03-19 10:55:35
(二)面试资格审查
1. 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若笔试人员数超过岗位数3倍,则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若笔试人员小于岗位数3倍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位于本次定向招考笔试成绩后20%(含20%)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者不计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审查面试资格。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验证。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闱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遂宁市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码;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 镇(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同意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相关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放宽年龄的需提供)。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如因笔试人数、笔试成绩排位、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3:1面试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但低于3:1面试比例的岗位中,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需在60分(折合前)及以上。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政审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办(人事科)0825-5863196;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08900〕。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市、区)统筹安排到乡镇(街道),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继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十、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一、本公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0825—298808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管科(0825—5808900)。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1日
原标题: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公开考试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uining.gov.cn/web/sn/sydwzk/-/articles/17468944.shtml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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