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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定向乡镇公务员考试录用流程(2)

来源:四川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1-02-22 17:33:15

(二)面试资格审查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面试资格审查。在4月下旬,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在相关网站公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应持有关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退役军人还需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2日至23日。面试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政治素养、服务意识、基层和群众工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州)党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任职时间、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未明确具体工作单位的,由市(州)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作出安排。其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人员原则上回现任职所在县(市、区)安排。从第一书记中考录的人员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原则上回帮扶所在县(市、区)安排。

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考试录用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其中,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市、区)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其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时间计入乡镇最低服务年限,截止录用为公务员之日按月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点击查看原文>>2021年四川定向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785人)

原标题: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 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B2F71912F7DAEAAB

(责任编辑:d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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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 乡镇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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