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聘

当前位置:乡镇公务员 > 备考指导 > 公共基础知识 >

2018乡镇公务员农村专业知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来源: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2018-04-04 10:04:10

编辑推荐乡镇学习交流群:610146238

编辑推荐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offcnxz

编辑推荐全国乡镇公务员考试课程 备考手册 备考讲座


【导语】以下是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专业知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内容敬请关注中公教育乡镇公务员考试备考栏目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原则

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4.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5.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任

1.合作社的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2.成员的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了解2018乡镇公务员招考公告2018乡镇公务员报名时间2018乡镇公务员考试时间

版权声明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责任编辑:sn00)

关键词阅读:

乡镇公务员 公共基础知识 农业农村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

  • 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