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乡镇公务员农村专业知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
来源: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2018-04-08 10:02:50
【导语】以下是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专业知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内容敬请关注中公教育乡镇公务员考试备考栏目。
(一)权力机构——成员大会
成员大会是由全体成员组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可设立成员代表大会。
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执行机构——理事会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和若干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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