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抚州市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137人公告(4)
来源:抚州市人民政府 2018-08-16 14:50:31
各县(区)党(工)委根据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推荐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按照推荐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名额不超过7:1的比例分类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四)笔试。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9月1日,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分类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主要测试: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农业农村知识、科学技术常识、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等;主观性试题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党和国家现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
笔试实行加分制。加分标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各县(区)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照与选拔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类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由各县(区)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县(区)具体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分类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由县(区)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
县(区)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民主推荐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同一类别选拔名额为1-3名的,按比选拔名额多1人的比例分类研究确定考察入闱人选名单;同一类别选拔名额为4名及以上的,按选拔名额1:1.5的比例分类确定考察入闱人选名单(如按比例计算不为整数的,则进一位列入)。考察入闱人选名单由各县(区)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j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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