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抚州市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137人公告(3)
来源:抚州市人民政府 2018-08-16 14:50:31
四、选拔名额
根据各县(区,含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下同)职数空缺和选拔计划呈报情况,全市在优秀“三方面人员”中共选拔137人担任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其中:
(一)在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78人。分别为:临川区11人、东乡区11人、南城县8人、黎川县8人、南丰县4人、崇仁县10人、宜黄县6人、乐安县5人、金溪县6人、资溪县3人、广昌县3人、高新区1人、东临新区2人。
(二)在优秀村(社区)干部中选拔17人。分别为:临川区2人、东乡区1人、南城县1人、黎川县1人、南丰县1人、崇仁县2人、宜黄县2人、乐安县2人、金溪县2人、资溪县1人、广昌县1人、东临新区1人。
(三)在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42人。分别为:临川区4人、东乡区6人、南城县4人、黎川县5人、南丰县2人、崇仁县3人、宜黄县4人、乐安县2人、金溪县5人、资溪县3人、广昌县3人、东临新区1人。
五、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如实、准确填写《抚州市从“三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并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4张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含电子版),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所在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审核后,到县(区)委组织部(高新区、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22日。其中,有大学生村官经历、符合报名条件、现不在原服务县(区)工作的人员,可在现工作县(区)报名,也可在原服务县(区)报名,但只能在一个县(区)报名,且须经原服务地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和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二)资格审查。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后,县(区)委组织部(高新区、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凡不具备资格者,不得参加选拔;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已经入闱的,取消其选拔资格。
原则上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拔名额不低于5:1,才能开考。没有达到该比例要求的,则视情况相应调减选拔名额。
(三)组织推荐。各县(区)根据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及选拔名额情况,组织各乡镇(场、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中进行差额署名推荐,并经乡镇(场、街道)党委会(工委会)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责任编辑:j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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