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省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56人)(4)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7-08-28 17:59:03
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的,经查证影响录用,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后一个月内难以作出调查结论的,终止录用程序。
公示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录用文件。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人员的任职定级按照《关于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的公务员任职定级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4]74 号)执行。
新录用人员在本县(区)乡镇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借调或调入上级机关。
九、纪律要求
为了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公正,各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公务员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认真抓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镇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主动为报考人员服务,同时要严把推荐报名关。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年龄、学历、表彰证书、任职文件等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推荐过程全程记录,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原标题:陕西省2017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为贫困县(区)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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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布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关于公布党群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和《关于公布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
4.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公务员局
2017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马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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