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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之法定继承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张潮 2022-11-01 17: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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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日,《北京日报》报道的一则题为“38岁男子去世留下北京还贷房产,舅舅帮还贷欲继承被拒”的新闻刷爆网络。外甥去世,舅舅无法继承外甥的遗产,貌似不近人情,但却于法有据。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1129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显然,舅舅不属于法定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人。那又有人提出另外一种观点,《民法典》中新增加了外甥和侄子的代位继承权,既然外甥可以代位继承舅舅的遗产,那舅舅可不可以代位继承外甥的遗产呢?我们继续分析。

《民法典》第1128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例如在一个家庭之中有祖孙三代。祖辈的遗产由父辈继承,父辈的遗产由孙辈继承。但是现实中有可能会出现父辈先于祖辈去世的情况,此时当祖辈去世后,本应由父辈继承的遗产怎么处理呢?我们发现法定继承人中没有孙子孙女,但是根据《民法典》1128条第一款的规定,孙辈可以代替父辈的位置继承祖辈的遗产,这就是代位继承。

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典》中的确新增了一款:“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比如甲和乙是亲兄弟,两人的父母已经过世,甲有个儿子丙,三人相依为命,没有其他亲人。如果甲先于乙去世,那么乙的遗产本应由哥哥甲继承,此时可以由哥哥的儿子丙,也就是乙的侄子代位继承。因此,按照法律规定,侄子、侄女可以代位继承伯伯、叔叔、姑姑的遗产,外甥、外甥女也可以代位继承舅舅和姨的遗产(前提是此时伯伯、叔叔、姑姑、舅舅、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这仅指向下继承,也就是说外甥可以代位继承舅舅的遗产,反过来舅舅无法继承外甥的遗产。

因此,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舅舅是没有继承权的。

那么,在没有遗嘱及遗赠协议的情况下,舅舅有没有可能分得外甥的遗产呢?答案是有可能的。

《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因此,舅舅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依靠杨某利扶养,或者对杨某利扶养较多的话,是可以分得适当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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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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