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民间纠纷的处理——治安调解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杨丹 2022-03-22 15:02:43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消息: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民间纠纷的处理——治安调解,更多乡镇公务员公基备考指导相关信息可以查看: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试题、乡镇公务员申论题库等栏目。
治安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调解处理。概念中有两个考点:第一必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果不是则不适用治安调解,比如甲将乙打死,则属于违反刑法的规定,应当适用刑法的规定,不再适用治安调解;第二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民间纠纷是指一般民事纠纷,是公民之间、公民个人与非法人单位之间及非法人单位内部因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执而产生的纠纷,如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房屋纠纷、以及在生产经营方面发生的简易经济纠纷、劳动纠纷等等。
一、适用调解的情形: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1)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3)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二、不适用调解处理: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3)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4)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5)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6)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7)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口诀:多次结伙与雇凶,对方逃跑不愿意。
三、调解的法律后果:
(1)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各执一份,即生效。双方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书中的内容履行权利和义务。履行调解协议书的,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予处罚。
(2)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各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的,或者虽然达成了协议,但是一方或者数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协议的,经对方提出并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的,由公安机关撤销调解协议,并依照法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处罚。同时,对于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例题巩固:下列情形中,可以适用治安调解的有()。
A.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B.结伙斗殴
C.雇凶伤害他人
D.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答案:A。不适用调解处理:雇凶伤害他人的;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的同学可以查看乡镇公务员考试试题,学习了解乡镇公务员考试历年试题及乡镇公务员模拟试题相关内容。了解乡镇公务员招聘相关信息请查看乡镇公务员考试。
(责任编辑:何浏漪)
关键词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