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潜江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公告
来源:潜江市人民政府 2021-03-11 18:15:04
为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动健全党建引领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20〕35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潜办文〔2020〕23号)要求,面向我市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
招聘岗位计划4个,详见《2020年度潜江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园林街道、泰丰街道、杨市街道、泽口街道、周矶街道、广华寺街道、高场街道范围内的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就业年龄段(男性在60周岁以内、女性在55周岁以内),且未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5.连续任职达6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0年12月28日 上午8:30至下午17:30;
2.地点:报考所在岗位的街道办事处组织办;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名人员应提供其所在社区连续任职的有效证明;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门主管的学校以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的认证为准,其他部门办的学校以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的认证为准。教育部门或相关办学部门必须出具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有负责查验人员亲笔签名)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清晰的2寸彩色登记照片4张;
(5)《2020年度潜江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份。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负责接收应聘人员报名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复审。
(二)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经在报名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未办理确认手续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报名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业绩考核与考察
(一)时间:2020年12月31日;
(二)内容及方式:由组织、人社、机构编制、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考核考察工作专班,对复审合格的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进行考核考察,内容包括近三年目标任务工作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测评(包括居民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党员代表等)、街道党工委和社区“两委”班子的意见、省级工作部门、市级党委和政府以上表彰情况等实行量化打分。
六、研究审定
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综合考虑人选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度,经市委研究审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及公示
街道党工委在组织、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委研究同意后,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街道党工委按规定程序办理上编及聘用手续。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聘用合同,明确管理岗位等级,按所聘管理岗位执行相关薪酬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各街道各部门要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要求,严密组织实施,规范招聘程序,坚决遏制不正之风,防止出现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问题,确保专项招聘每个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本公告中涉及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728—6293822
市人社局0728—6298803
附件:1.2020年度潜江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岗位表
2.2020年度潜江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
本网站不提供附件下载,如有需要自行前往官网下载
中共潜江市委组织部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5日
原标题:2020年度潜江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bqj.gov.cn/xxgk/zc/qtwj/gsgg/202012/t20201225_3129855.html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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