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2020-06-30 16:38:45
特别提示:
1.本指南明确了湖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考试的基本政策,考生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理解掌握有关政策要求和报名技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确、客观、理性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2.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为本次招考的官方网站,所有招考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考生要避免因查看其他非官方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
3.公务员录用考试注重测查考生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通过突击培训取得提高。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考试包过的广告,凡称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考务机构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属虚假宣传,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本次招考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细读并理解招考公告、报考指南、职位表、考试大纲;
(二)了解拟报考职位工作地的地理、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位要求的履职能力、最低服务期等情况,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三)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
(四)参加笔试;
(五)参加资格复审;
(六)参加面试,部分职位还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和体能测评;
(七)接受体检、考察;
(八)拟录用人员公示;
(九)录用审批;
(十)解除原有劳动人事关系,转移个人档案;
(十一)报到。
空缺职位第二次考录发布公告后,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
二、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一)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
(三)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须符合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七)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八)现役军人;
(九)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9月30日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例如,考生小张有上述关系的亲属为大悟县公安局及所属所队的在职公务员,则小张不能报考大悟县公安局及所属所队的职位;
(十一)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十二)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款项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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