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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黄州区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

来源:黄州区人民政府     2021-03-11 18:12:27

为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动健全党建引领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鄂办文〔2020〕35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黄冈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知基层、懂社区、爱群众,愿意扎根基层工作;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社区连续任职达6年以上,且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黄州区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三、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拟于2020年12月10日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huangzhou.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8:00-17:30。

2.报名方式。由各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到黄州区人社局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黄州区人社局412室(西湖三路18号)。

4.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党组织书记任职文件原件(无任职文件的由街道办事处提供任职文件证明)、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黄州区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2份(报名表正反打印,除个人签名外,其余部分均不得手写)。

(2)《报名表》由街道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审核盖章。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要求,填写和提供有关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6.资格审查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12月12日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考人员所在街道进行公示。

(三)业绩考核、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

1.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考核对象。黄州区所辖街道范围内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2)考核时间。2020年12月14日-18日。

(3)考核内容及分值。(1)近3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满分50分。主要考核所在社区2017-2019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以街道对各社区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2)街道党工委综合评价,满分30分。由街道党工委对所辖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综合评价,采取会议测评和调研推荐的方式进行, 参加会议测评和调研推荐的对象为街道党工委成员。会议测评和调研推荐分别按70%和30%计算分值;(3)群众满意度评议,满分20分。采取会议测评的方式进行,参与评议对象为:本社区干部、驻社区干部、下沉党员代表、小区支部书记及党员代表,参与人员不少于20人。

对在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或者获得市级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的,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优先聘用。

(4)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30%。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经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且业绩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社区党组织书记。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3.综合成绩计算

业绩考核、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70%和3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即:考生综合成绩=业绩考核得分×70%+面试得分×3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考察

1.考察对象的确定。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量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业绩考核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业绩考核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考察内容及方式。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突出对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公认度的考核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方式进行,通过适当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听取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业委会成员、下沉党员代表和街道党工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五)体检及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情况,综合考虑人选的任职年限、一贯表现以及群众公认度,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符合岗位需要、不影响正常履职、不产生负面影响的前提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商体检机构研究,并征求所在街道党工委意见,可以适当放宽。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定,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街道党工委分别按照权限、职责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区委编办办理编制手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等级执行相关事业单位薪酬待遇,继续在原社区岗位工作。

聘用后有关聘期、管理、待遇等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和《黄州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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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

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0日

原标题:黄州区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angzhou.gov.cn/art/2020/12/10/art_15722_1355780.html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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