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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四川巴中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245人公告(3)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2-22 18:00:02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南江县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本市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本市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30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西段185号市政中心11-20室)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1年5月10日前,考生可登陆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查询本人笔试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市级部门(单位)由招录机关具体负责;区县级部门(单位)、乡镇职位由区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2021年5月中旬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报考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考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在事业单位新就业的,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凭面试通知书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1日至23日。面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将通过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适时予以公布,考生务必高度关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招录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公告将在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发布。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达到最低考试总成绩的报考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单位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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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 乡镇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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