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8103人)(3)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2020-06-23 14:20:01
九、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党委(党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对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行为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以及其他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参加公务员、选调生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违反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未满5年的人员(截至2020年6月30日);在参加公务员考试中,有拒不服从管理安排、滋扰纠缠或辱骂恐吓考录工作人员、捏造歪曲事实诬告他人、通过非正常途径、手段扰乱考录秩序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档案资料不清、个人历史不明,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人员;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涉毒吸毒的人员;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心理素质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或录用到所报考职位的情形的。
拟录用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后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空缺职位的第二次考录
招考期间因无人报考、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等原因取消或核减的空缺职位计划,需要继续补录人员的,可以通过第二次考录补充人选。第二次考录公告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参加第二次考录的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申请职位的资格条件。已被列为体检、考察人选的,不得参加第二次考录。第二次考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和公示等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录用。
十一、信息发布
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信息可登录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
特别提醒:
1.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考试科目、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空缺职位第二次考录、体能测评、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注意事项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于8月上旬另行发布,请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湖北省公务员局
2020年6月23日
原标题: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bsrsksy.cn/hbksy/004/004001/004001002/004001002001/20200623/2e7d591b-a115-48bb-b916-c198dc4eb61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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