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聘

当前位置:乡镇公务员 > 备考指导 > 公共基础知识 >

2018乡镇公务员农村专业知识:村民委员会的基本任务(2)

来源: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2018-04-13 09:36:29

3.村民小组的设立

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共同体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自治的一个层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村民小组要由村民小组会议选出小组长。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组成后,应当在10日内组织选民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选出村民小组长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张榜公布,并登记造册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1)村民小组长的任职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的本组村民;在本组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威望;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带头勤劳致富;热心为本组村民服务。

(2)村民小组长的职责:

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与法令。

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并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任务,办好本组的事务,及时反映本村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负责召开小组各种会议和组织全组村民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组织本组村民积极开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

对村级财务、政务和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

参加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积极参政议政,对村里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了解2018乡镇公务员招考公告2018乡镇公务员报名时间2018乡镇公务员考试时间

版权声明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责任编辑:sn00)

关键词阅读:

乡镇公务员 公共基础知识 农业农村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

  • 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