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聘

当前位置:乡镇公务员 > 备考指导 > 公共基础知识 >

2018乡镇公务员农村专业知识:村民委员会

来源: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2018-04-13 09:34:36

编辑推荐乡镇学习交流群:610146238

编辑推荐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offcnxz

编辑推荐全国乡镇公务员考试课程 备考手册 备考讲座


【导语】以下是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专业知识“村民委员会”,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内容敬请关注中公教育乡镇公务员考试备考栏目

(一)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村民委员会的特点

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委会,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的特点:

1.基层性。2.群众性。3.自治性。

(三)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的关系

1.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之间,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村委会不是乡镇人民政府的下属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2.村民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了解2018乡镇公务员招考公告2018乡镇公务员报名时间2018乡镇公务员考试时间

版权声明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责任编辑:sn00)

关键词阅读:

乡镇公务员 公共基础知识 农业农村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

  • 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