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乡镇公务员公基备考:社会监督制度
来源: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2018-01-12 14:24:11
【导语】以下是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公基备考“社会监督制度”,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内容敬请关注中公教育乡镇公务员考试网公基备考栏目。
社会监督制度,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制度。
社会监督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是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进行申诉、控告和检举等行使来实施。与国家机关的监督相比,社会监督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吧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但这种监督具有道义上、舆论的压力。他是国家机关监督的重要来源和重要补充,因而也是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和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使公安机关的工作建立于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有:
一是人民政协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批评、建议等方式进行;二是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社会组织遍布全国各地各行业,有联系群众广泛的特点,他们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方式进行;三是公民个人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公民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有权检举、控告,要求对责任人进行惩处,对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处理,有权提出申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自己的权利,补偿自己的损失;
四是舆论的监督,主要是新闻机构通过新闻媒介的作用,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揭发、检举和控告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违法渎职行为。
《人民警察法》第44条规定:“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这体现了《人民警察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完善社会监督体制,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字节有效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改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切实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队伍中的问题,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信的历史时期,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和形式主要有: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了解2018乡镇公务员招考公告、2018乡镇公务员报名时间、2018乡镇公务员考试时间。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责任编辑:sn00)
关键词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