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管辖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邓刘静 2022-08-10 17: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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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具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管辖,这是大家在乡镇公务员考试中比较难理解的问题。而要搞清这个问题,需要分两步走,一是确定级别管辖,二是确定地域管辖。
一、确定级别管辖
在我国,法院主要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那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哪个级别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级别管辖的确定问题。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在乡镇公务员考试中一般会是给个小案例,让大家判断级别管辖。如何判断级别管辖一个小技巧是,先看题目中被告是否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行政案件的四种情形之一,若属于则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若不属于一般是基层人法院管辖。
二、确定地域管辖
(一)原则: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特殊:一是经复议的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原告的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三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考试时遇到考察行政诉讼地域管辖这个知识点,先看题目中是否属于特殊的三种情形之一,若属于,对应选择确定。若不属于,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需注意的是,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试题练习】(单选)李某是A市B区的市民,因涉嫌走私被C市D区的海关扣留,李某不服,可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A. A市或C市中级人民法院
B. B区人民法院
C. D区人民医院
D. 只能找C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公答案】A。解析:先确定级别管辖,被告为C市D区的海关,这属于海关处理案件,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可以排除B和C选项。再确定地域管辖,李某被扣留,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属于特殊情形,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再结合前面级别管辖,可由A市或C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此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考点点拨】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行政诉讼的管辖,大家备考时,行政诉讼的管辖要重点掌握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并且要结合案例进行理解。行政诉讼的管辖主要以理解型考查为主,结合案例考查的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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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浏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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