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试论刑事责任年龄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胡秀秀 2022-08-05 15: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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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恶性案件中,一名仅有10岁的女孩被害,杀害她的嫌犯是一个差3个月才满12周岁的男孩。该案件的嫌疑人男孩蔡某某当日被警方查获,他对自己杀害女孩的事实供认不讳。当时,蔡某某将女孩骗至家中欲进行侵犯,遭到女孩反抗后用刀将其杀害,女孩身中7刀后死亡。案发后,男孩将女孩尸体移到居民楼路边的小树丛中。在这个案例中,对于蔡某某的行为如何认定,是否构成犯罪。在乡镇公务员考试中,通常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考察,因此要重点掌握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
一、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实施刑法禁止的法律行为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
当然,如果没有达到该法定年龄,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就不可能构成犯罪。
二、刑事责任年龄的分类
(一)完全责任年龄阶段: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注意:周岁,是从生日第二天零点起算。
(二)相对责任年龄阶段: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烧杀淫掠,伤贩爆投)
注意:以上八种均指的是行为,且主观均是故意,如果过失,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其中故意杀害是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如果仅仅致人轻伤,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抢劫损害的是人身和财产利益,如果仅损害财产利益,则是抢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对涉及“毒品”的犯罪,仅对“贩卖”毒品行为负刑事责任,对其他涉毒罪行不负刑事责任;对于“放火”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失火”不用承担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罪行条件: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这里的罪是指“罪行”(是强调犯罪行为,即是否存在故意杀人行为或者故意伤害行为),而不是“罪名”(是指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2.程度条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这里从两个方面把握结果条件,其一是结果与行为的对应关系,这里的“致人死亡”可以是故意杀人“致人死亡”,也可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但对于“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该结果仅对应故意伤害罪。其二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结果范围,从内容上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3.情节条件:恶劣。若情节轻微,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4.程序条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注意: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要负刑事责任,其年龄、罪行、程度、情节、程序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全部满足条件。
(三)完全无责任年龄阶段: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三、案件分析
那么对于蔡某某的行为如何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主要分析如下:
由于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最低年龄是12周岁,蔡某某差3个月才满12周岁,即未满12周岁,一律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对蔡某某不作为犯罪处理。但是对于蔡某某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例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
B.10岁甲因嫉妒室友比自己有钱下毒毒死了室友,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C.15岁的乙手持菜刀砍死了邻居丙,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
【答案】D。
【解析】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A选项错误,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2周岁,D选项正确。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故B选项甲不构成犯罪。C选项错误,年龄满足,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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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浏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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