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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太刑了,很可铐”,到底什么是犯罪?——刑事责任年龄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王鑫 2022-05-12 17: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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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网上有自媒体发布了一个用纸制作手枪模型的视频,唤起了很多人童年的回忆,底下有网友纷纷评论:“纸改钢,胶改焊,一天三顿小牢饭”“我看刑,太可铐了”虽然这都是网友们的调侃之词,但是从网友们的评论也能看出来,大家的法制意识在不断增强,对犯罪的认知意识也越来越清晰,但是还是有很多同学不明白,犯罪到底是什么,他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就一起来认识一下犯罪主体吧。

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并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与单位。 犯罪主体的概念,在乡镇公务员考试中是一个比较冷门的考点,大家只需要了解到犯罪除了自然人犯罪,还有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而考试的重点还是以自然人犯罪为主。

【自然人犯罪】自然人犯罪可以从两方面来认定,一是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二是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年龄不能太小,精神不能不好。今天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刑事责任年龄:

(1)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①不满 12 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②已满 12 周岁不满 14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

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只对 8 种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因不满 16 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④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考点总结:在乡镇公务员考试中,刑事责任年龄是非常重要的考点,尤其是自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下调了刑事责任年龄,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年龄段又增加了特殊规定,该考点成为2021年以来各地的热门考点,大家在学习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各个年龄段对什么样的犯罪需要负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负责,还有就是对年龄数字要敏感。我们做题的关键,就是找到题眼,然后与所学的知识相结合,加上细心的判断,最终将题目稳稳拿下!最后在一道题目中感受一下该部分的考点吧。

【试题练习】(单选)下列关于犯罪主体说法正确的是∶

A.实施危害行为时不满16周岁的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B.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有的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C.间歇性精神病人实施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D.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必须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公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 17 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 18 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 19 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本题答案为 B。

【考点点拨】本题就是经典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相结合的考察方式,以记忆为主,同学们要清晰地记住每个年龄段的刑事责任,不同精神状态下的负责情况。同学们可以结合案例学习,参透法条的内在含义,对记忆更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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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浏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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