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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务员公基法律知识:试论公民的基本权利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1-06-10 13:51:13

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不得强制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所有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这句话充分体现了法律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平等权作为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同等地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宪法对之最为经典的表述就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由于宪法的核心要旨是组织国家机关,保障人权,而人权在宪法中的体现关键就在于基本权利,因此基本权利这部分,是宪法的核心价值之所在。

1.平等权

所谓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基本内容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禁止差别对待

(3)允许合理差别

2.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思的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

3.人身自由权

(1)生命权

(2)人身自由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②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③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3)人格尊严

(4)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人公民的住宅。

(5)通信自由和迪信秘密

《宪法》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4.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

(1)劳动权与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2)劳动者的休息权

(3)物质帮助权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牛刀小试】(单选)下列不属于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基本权利是:

A.宗教信仰和自由

B.受教育权利

C.迁徙自由

D.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监督权、社会文化权(包括受教育权),但没有迁徙自由。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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