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招聘

当前位置:乡镇公务员 > 备考指导 > 公共基础知识 >

2021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迎接两会—走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1-04-25 10:56:45

中央国家机关一直以来是我们乡镇公务员考试中的常考考点,考查方式主要是以识记性常规考点为主,侧重于对这些中央国家机关的性质地位、组成人员及任期和重要职权的理解和记忆,尤其是区分不同国家机关之间的职权问题。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大家对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了解多少呢?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进全人大,把握考试中的重难点。

一、性质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就是各级人大。在我国一共有五级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人大、省人大、市人大、县人大和乡人大,那么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二、组成人员及任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地区)、特别行政区、军队代表组成,注意也要有少数民族代表,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全国人大代表无任届限制,比如申纪兰女士连续当选第一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同时考试经常问到全国人大代表由哪一级代表选举产生?我国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市、省和全国人大代表都是由下一级代表间接选举产生,所以全国人大代表是省一级代表选举产生。

三、重要职权

1.修改和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的修改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同时还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全体代表表决通过。(记忆口诀:常委五一提修宪,通过只需三两天。)

2.制定基本法律,包括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比如2020年5月28日全人大表决通过了民法典。

3.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选举、决定和罢免。两委两长三主席用选举,两委是全人常组成人员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两长是最高法院长和最高检检察长,三主席是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国务院组成人员用决定,主席提名定总理,总理提名定其他(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中央军委用决定,主席提名定其他。以上由全人大选举和决定产生的人员均可由其罢免。

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省级地区的建置(设立、撤销、更名);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决定战争与和平;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四五规划);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记忆:全人大管理人钱事)

5.最高监督权。监督由其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比如国务院、国监委、最高法、最高检等。

以上内容就是全人大相关考点的详细讲解,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后续还有更多精彩内容,让我们一起努力不断进步。

(责任编辑:杨小红)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课程专区 ————

  • 乡镇公务员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