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缓刑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1-04-12 09:58:17
乡镇公务员考试中公共基础部分的法律基础知识中,刑法一直都是考察的重点,而根据考生回忆,除了一些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排除事由等常规考点,现在一些刑罚执行制度,比如缓刑、假释等,出现的频率也增加了。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缓刑的相关内容,了解缓刑到底是什么,适用于何种情形以及可能会出现怎么样的结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缓刑是什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缓刑,属于刑罚暂缓执行,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那具体是附有怎么样的条件呢?
缓刑的适用条件分为三个方面: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禁止性条件。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从上述条件可以感受出来,缓刑更多是想给一些社会危险比较小的犯罪分子一个机会,所以要求其刑罚较轻、悔罪态度好等,而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些社会危险性较大的犯罪分子不予适用。在考试中考察题干或者选项所述的案例是否适用缓刑,大家就可以从上述几个方面分析。那适用缓刑之后一定不执行刑罚了吗?这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缓刑的法律后果分为三种具体情形: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新罪、漏罪,没有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或者漏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3.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用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针对上述三种具体情况,案例考察较少,更多是原文考察,考一些细节表述,比如后面两种情形出现,是“应当”撤销缓刑,而非“可以”撤销,这些陷阱大家一定要注意。
通过上述分析,想必大家对于缓刑有了基本的了解,但是希望各位考生不仅是了解,还要通过上述建议,在考试中顺利攻克这些题目。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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