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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定向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点(7)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1-02-20 14:27:27

考点7:正当防卫

1.正当防卫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3.特殊防卫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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