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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定向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点(2)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1-02-19 16:23:10

考点2: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试题演练】

(单选)杨某16周岁,为一高中生,酷爱发明。经不懈努力、杨某发明了一款捕鼠神器,效果良好,已申请了专利权。某公司投资人柳某得知后找到杨某,并与杨某达成转让该项专利的协议。则该转让协议的效力:

A.应属有效 B.效力未定 C.应属无效 D.可撤销

【答案】B。解析:《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杨某16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转让专利的协议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在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前,该行为属于效力未定,故本题选择B。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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