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攸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2)
来源: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4-16 16:22:22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另增加吸毒项目检测,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公正、客观的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达不到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如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男性年龄在45周岁内、女性年龄在40周岁内(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学历在高中或中专以上,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原则上应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2年,聘用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统一管理。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未达到15年的,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其他人员按株洲市《关于激励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实施办法》(株办〔2020〕1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公示及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的规定。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攸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731-24322095
攸县人社局 0731-24327823
监督电话:攸县纪委监委 0731-24222449
本招聘公告由攸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原标题:2021年攸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yx.gov.cn/c6175/20210413/i1683867.html?from=singlemessage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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