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韶关市乐昌市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9人公告
来源:乐昌市人民政府 2021-03-17 15:48:03
为贯彻落实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我市实施方案,进一步树立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引导更多优秀人才返乡任职,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统一公开招聘9名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情况及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二、应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乐昌市辖村(社区)在职党组织书记(不含兼职、挂职)。
(三)男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个人获得韶关市级以上表彰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可放宽2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确保本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15年以上。
(四)具有高中(中专、中职)以上学历。
(五)任职时间满足以下2个条件之一:
1.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2年(任职时间截至2020年7月31日);
2.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5年(任职时间截至2020年7月31日)。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有关要求。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或处理未满5年的;任职期间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工作的;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31日- 9月2 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乐昌市委组织部组织二室(乐昌市政府大楼二楼202室)
联系电话:0751-5553761。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先向各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并填写《推荐表》(附件5),由镇(街道)党(工)委作出推荐意见并盖章后,再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户口簿(审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
5.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有关任职文件(审原件,交复印件);
6.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荣誉表彰的奖励表彰证书(审原件,交复印件);
7.考生承诺书(附件3,原件,须本人签名);
8.社保部门出具的本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
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用于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加盖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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