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南雄市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3-19 17:13:14
为充实我市农村基层工作人员队伍力量,经市委批准,拟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6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件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情况及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乡镇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二、应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南雄市辖村(社区)现职党组织书记(不含兼职、挂职)。
招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任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的,可在报考年龄条件上放宽至47周岁。上述年龄计算截止至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
(三)学历在中专以上,不限专业。
(四)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现职连续满3年以上,或现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累计满5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
(五)在我市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中,2018年、2019年考核结果取得良好等次及以上。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的有关要求。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或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近5年受到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三年内参加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或任职期间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2日-6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人社局3楼,咨询电话:0751-3837567。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先向各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再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考生须按岗位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1,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户口簿(审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5、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有关任职文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及至报名截止日止的在职证明(须加盖镇<街>党<工>委公章);
6、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的奖励表彰证书(审原件,交复印件);
7、对应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材料(经市委组织部核查出具)(附件4,原件);
8、工作单位及镇(街道)党(工)委推荐材料;
9、考生承诺书(附件2,原件,须本人签名);
10、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审原件,交复印件)。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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