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村(社区)干部如何发展?这个考试告诉你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1-09-14 16:26:04
2018年,江西连续印发了《关于定期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选聘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定期开展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旨在打通优秀基层干部晋升通道。
根据实施意见,全省乡镇(场、街道)在职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均有机会通过定向招录,选聘到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队伍中来。(选拔将坚持分县竞争、分类选聘、好中选优原则,全程公开透明。实行定期选聘,每1到2年开展一次。选聘对象除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基本条件外,还需近2年所在村(社区)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均在乡镇(场、街道)前1/3以内,或任职期间本人获得过2次以上乡镇(场、街道)以上表彰奖励。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5年以上,或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连续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村(社区)主任连续满9年以上。)
2016年中央出台了从乡镇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的政策,省内也积极响应。“三类人员”因其熟悉基层、知晓民意、会说土话、能接地气的自身优势,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显著作用。这一尝试破除了人才流动壁垒,打破了身份界限,拓宽了选人渠道,优中选优,把真正想干事、真干事、能干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也是为基础干部真正打通了晋升渠道。
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将注重人选业绩,突出乡镇(场、街道)党组织推荐和县(市、区)委组织部的审核把关作用。坚持竞争性选拔、分类选拔,实行定期选拔,每2年开展一次。选拔对象除符合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事业编制人员必须在乡镇(场、街道)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村(社区)干部必须为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累计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9年以上的村(社区)主任,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大学生村官必须为服务期满且已转为事业编制或考录为公务员,或者从选聘到村任职起工作满4年且目前仍在村官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这一政策的出台,真正为村(社区)干部找到了基层发展的出路,也展示的中央的地方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各位考生可以积极了解这一考试,尽早备考尽早享受政策红利。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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