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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继子女”能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0-10-30 09:31:20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我们都知道子女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实际生活中,很多家庭离异重组,就会产生很多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那继子女到底可不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呢?我们一起学习。

一、“子女”和“父母”的解释

在《民法典》中,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子女”、“继父母”的概念

继子女,是指夫或妻与他人生育的子女。继父母,是指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比如电视剧《家有儿女》中的刘星和夏东海的父子关系。

三、“扶养关系”与“抚养关系”的区分

“抚养关系”是法定权利与义务,“扶养关系”是形成权利与义务。如;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法定的义务;如;《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四、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法定继承权

如何认定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呢?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尽了抚养义务;同时,继子女也对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或继子女对继父母未达到赡养时,尽了生活上照顾、帮助及金钱义务的。比如:甲父母离婚后,带甲与继父生活,继父育有一子乙,甲母亲去世后,甲一直赡养继父,亲生儿子乙并未尽到赡养义务,继父的遗产甲乙均可以继承。

民法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除了规定赡养继父母的子女可以继承,还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在我们答题过程中,一定要掌握各个部门法的立法目的,根据法律原则进行理解记忆最为减轻记忆负担。

例题:

王某的丈夫去世,王某带着5岁的儿子甲改嫁于张某,张某与其妻子乙离异,育有一子一女(丙和丁),张某抚养甲至成年,后张某与王某车祸去世,共留有遗产15万元,则遗产应如何分割?

A.15万元只能由丙和丁继承

B.15万元可以由乙丙丁继承

C.15万元可以由甲丙丁继承

D.15万元全部由甲继承

【答案】C。解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在《民法典》中,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甲与张某形成了抚养关系,因此甲可以继承张某的遗产,丙丁为张某的婚生子女,离异不会导致继承关系的终止,丙丁可以继承张某的遗产,但是只能继承张某自己的遗产,乙已经与张某离婚,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能够继承的为甲、丙、丁。故本题答案为C。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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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务员公基备考 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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