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0-10-29 09:18: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综上,我们来分析下两者的共同点和不同之处。先来看下两者的共同点,都有无权代理人的存在,但结果却不尽相同。不同之处就在于无权代理发生的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更多的保护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表见代理则是有效的,保护了向对方的利益。
例题:甲公司由于销售需要,和A餐厅之间签订了协议,给甲公司销售经理张某授权,招待客户,且季度结账。今年7月时,发现张经理经常借招待客户名义,在该餐厅招待亲朋。遂将其辞退。张经理心中不忿,且知道一季度一结账,遂在8月、9月又去该餐厅以招待客户名义消费。该餐厅10月去找甲公司结账,甲公司( )。
A.应当支付费用 B.应该拒付
C.该行为应为可撤销 D.可以支付费用,也可以不支付
答案:A。解析:由于该题中明确提到甲公司和A餐厅之间有协议,且在辞退张经理之后,没有及时通知A餐厅取消其代理权。属于基于本人的过失,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效力应归本人承受,属于表见代理。所以A正确,BCD错误。故本题选A。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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