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江北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3人公告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30 18:17:10
为激励村(社区)干部担当作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江北区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街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及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职员9级及以下管理岗,招聘指标共3名。具体要求详见《江北区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街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江北区行政区域内现任建制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社区专职工作者(以江北委办发〔2020〕1号文件中界定为准),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简称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下同),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须在江北区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在江北区行政区域村(社区)工作满5年及以上。其中,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岗位职务合计满5年的,可按其他人员报考;在江北区村(社区)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但只能以现任职务报考。任职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7日;
5.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41周岁(即1980年1月7日及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9.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必备条件
报考人员除需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必须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本人负责的工作2018年以来获得区委、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表彰2次及以上,或市委、市政府、国家有关部委表彰1次及以上(所获奖励为协会、学会、社团(工青妇除外)、报社和网络媒体表彰的除外,负责从事该工作的村(社区)干部不超过2人);
2.本人2018年以来获得区委、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表彰2次及以上,或市委、市政府、国家有关部委表彰1次及以上(所获奖励为协会、学会、社团(工青妇除外)、报社和网络媒体表彰的除外);
3.村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社区专职工作者2017-2019年度本人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
4.村(社区)书记、主任2017-2019年度本人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或工作所在社区年度考核优秀2次及以上。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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