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陕西省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公告什么时候发布?(已发布)(3)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0-08-12 15:40:55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缴纳。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属当场和当日复查的项目,不受理复检申请。
因考生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在各市统一安排部署下,由县级组织部门组成考察组具体实施。考察要突出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个人品德。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若90日内仍无法作出结论的,终止录用程序。
考察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情形,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各市考察工作开始之后(包括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录用与任职
各县(区)根据编制空缺并结合工作需要,确定考察合格人员的拟录用具体乡镇。拟录用人员名单,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委组织部下发录用文件,各市、县(区)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人员在本县(区)乡镇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其他机关公务员。
九、纪律要求
为了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平公正,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抓好落实。考录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sx-dj.gov.cn/a/szxw/20190917/8656.shtml
(责任编辑:yxh78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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