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公告(7474人)
来源:安徽先锋网 2020-06-29 16:26:43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7474名,其中省直机关556名,市以下机关6918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招录特殊专业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职位的招录,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服务基层项目”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报考此类职位时,只能报考本县的)。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截至报名时,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7日9:00至7月15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
(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各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7月17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7月17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考职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7月21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7月19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8月18日至8月20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艰苦边远乡镇机关和录用计划数3人(含)以上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
(责任编辑:yxh78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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