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公务员各个职位的招录对象如何界定?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20-06-29 17:47:06
(一)面向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在我省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应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计划(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在基层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专科以上相应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
因个别市(州)组织安排“四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共青团湖北省委选派到外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也可报考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以“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享受定向招录政策。
(二)面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招考的职位,所有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符合招考公告、报考指南和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考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不做限制的,所有符合招考公告、报考指南和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能报考。
(四)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报考要求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五、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级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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