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厘清纪委、监察委、检察院三机关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19-10-16 1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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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8年《宪法》的修改和《监察法》的出台,以及《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纪委、监察委、检察院三大机关的职能和关系发生了不少变化,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也需要我们重新去认识了。我们在这里跟大家简单厘清一下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一、纪委
纪委,又称纪检委,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简称。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属于政府部门。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委主要是依据党内的党规党章办理各种党内腐败工作,通过巡视、约谈、立案、结案、党纪处分等进行了不断地“打虎拍蝇”、狠抓“四风”工作,进行体制改革,与宪法与法律相衔接。
二、监察委
2018年3月20日,随着宪法的修改,《监察法》出台,由此产生了一类新的国家机构——监察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那么。监察委员会和纪委到底有啥区别呢?纪委主要是党内机关,主要负责党员工作干部的纪律和四风等一系列问题;主要依据党内党规党章办事,多采用巡视、约谈、党纪处分等方法。监察委是国家机关,主要针对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主要依据《监察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工作。但其实也有联系,它们合署办公。
三、检察院
2018年12月26日《刑事诉讼法》也进行了修改,其中非常醒目的修改了关于检察院的立案管辖,在法律上明确了检察院与新设的监察委员会的职能区别。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个新条款对检察院立案管辖做出了新规定,而之前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则主要由监察委员会进行立案调查,明确的厘清了二者的区别。当然,检察院还是承担着重要的刑事诉讼环节——提起公诉。监察委员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上述主要是纪委、监察委员会、检察院三机关的联系和区别。这个知识点的对比在乡镇公务员或者其他考试中也是一个需要掌握的知识点,考点一般都是对于法条原文的考察,考的比较浅显,难度也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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