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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宪法中的国家制度有哪些?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19-09-25 10: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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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年乡镇公务员考试已经陆续开始,公共基础知识多而杂的知识点让很多考生很盲然;因此,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特意为大家提供公共基础知识,请广大考生关注乡镇公务员考试网,及时查看乡镇公务员备考资料,包括备考指导考试题库等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之《宪法中的国家制度有哪些?》,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

一、国家制度相关知识速记

(一)国体

1.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3.爱国统一战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二)政体

政体又称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用以实现其国家权力的形式,及统治阶级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政权机关。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国家的标志

国家标志又称国家象征,是指一般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代表国家的主权、独立和尊严的象征和标志。国家标志主要包括国旗、国徽、国歌。

(四)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属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七)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特别行政区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部分,是一个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由全国人大授权实行高度自治;特区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

(八)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1.所有制经济形式

(1)公有制经济

国有经济,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2.财产权制度

(1)公共财产权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专属于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专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

(2)私有财产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九)选举制度

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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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务员公基备考 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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