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宪法的特征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19-09-19 10: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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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宪法的特征》,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乡镇公务员考试。
宪法是我们乡镇公务员考试的常考内容,以识记为主。在整部宪法中,宪法的特征属于考试中经常考到的一个知识点,通常考试中是让大家区分这句话属于哪一个特征。所以接下来我们就这一知识点进行学习,希望大家在学完之后就能掌握相关知识点。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由宪法派生的。
(2)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区分关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和“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这两句话的理由,需要大家理解并记忆。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主要就是规定了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有效保障。因此,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三、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联,民主制度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宪法又反过来保障和巩固民主制度。宪法确认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即控权保民,这是从根本上确认民主制度的地位,因此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以上就是宪法的三个特征,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特征中最重要的考点,必须全面理解和掌握它的三方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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