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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浅析法律事实(2)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19-09-02 10:09:25

【例题】(单选)下列不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A.张某将自己的汽车赠与李某 B.王某和赵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C.郑某和刘某成立一合伙企业 D.宋某的院墙倒塌砸伤了周某

【答案】D。解析:法律行为是指能发生法律上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最经常的事实。院墙倒塌伤人不属于宋某的意志行为,应属于事件,所以D项不是法律行为。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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