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质量互变规律的理解与运用
来源:中公乡镇公务员考试网 2019-07-10 16: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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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哲学的唯物辩证法中有三大规律,其中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的一条规律就是质量互变规律,这条规律在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同时在考试中也是高频的考点,所以对于这条规律我们要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一、什么是量变和质变?
所谓的量变,指的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的变化。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水的温度升高,是水的量变;沙子一点点变多,是沙子的量变;溪水一点点汇聚,是溪水的量变。由此可见,量变是一个不显著的变化,强调的是变化的过程。
而质变,指的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水的温度升高,水蒸发成了水蒸气,是水的质变;沙子越堆越多成了一座塔,聚沙成塔是沙子的质变;溪水一点点汇聚成江河,是溪水的质变。由此可见,质变是显著的变化,强调的是变化的结果。
那么怎么区分事物的质变和量变呢?马克思认为,我们要找到保持事物质的量的最大限度,也就是找到度。例如,水温低于0℃会成冰,水温高于100℃会变成水蒸气。所以当水的温度逐渐升高,超过了100℃的这个限度时,水就质变成水蒸气;当水的温度逐渐降低,低于0℃这个限度时,水就会质变成冰。所以,是否超过度就是区分质变和量变的根本标志了。
(责任编辑:ldk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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