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都匀市面向村(居)干部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20人简章
来源:都匀市人民政府 2019-11-05 15: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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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都匀市面向村(居)干部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全市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增强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结合我市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现状,现决定面向全市村(居)干部定向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为保证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都匀市面向村(居)干部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职位
1、招聘对象:在都匀市内村(居)连续任职满三周年的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文书(组织员);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且现仍任以上职务的村(居)干部。(以上任职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2、招聘职位:共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详见《都匀市面向村(居)干部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道正派,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2、热爱基层工作,熟悉村(居)情况,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群众认可度高。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条件以及相关规定要求。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1、发布简章。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uyun.gov.cn/)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资格审查)。采取个人自愿及乡镇、办事处推荐等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0日— 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匀市南洲国际马鞍山安置A区11-12栋1楼大厅就业招聘中心)。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填报的《都匀市面向村(居)干部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学历证书、任职文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2)经乡镇、办事处党委审查并出具连续任职满三周年且现仍在任职的审核意见以及同意报考意见(须报请市委组织部或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盖章)的证明材料;
(3)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责任编辑:cy47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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