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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乡镇公务员公基备考:法律知识解读正当防卫

来源: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2018-06-22 1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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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以下是乡镇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公基备考“法律知识解读正当防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内容敬请关注中公教育乡镇公务员考试网公基备考栏目

【导读】

中公村官备考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正当防卫》,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村官考试。

正当防卫制度是在村官法律试题中比较常见的考察点,本文就如何认定正当防卫予以阐述,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备条件

1、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

2、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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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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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务员公基备考 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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